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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标准
【公共场所篇】冠状病毒肺炎公众预防指南

 

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公众预防指南

(公共场所预防篇)

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,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,适用于商场、餐馆、影院、KTV、网吧、公共浴池、体育馆、展览馆、火车站、地铁站、飞机场、公交汽车站等公共场所。

一、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,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(如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、轻度纳差、乏力、精神稍差、恶心呕吐、腹泻、头痛、心慌、结膜炎、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),不要带病上班。

 

二、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。

 

三、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。

 

四、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。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,定期清洗空调滤网,加强开窗通风换气

五、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,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 

    六、保持环境卫生清洁,及时清理垃圾。

七、疾病流行地区,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公共场所,尤其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较差的地方。

 

 

   (资料来源: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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